沃德(天津)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不符的,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为准。
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
第三条 公司名称:沃德(天津)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
第四条 公司住所:天津自贸试验区(空港经济区)西十一道123
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
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:
保健食品:沃格牌螺旋藻胶囊、沃格牌螺旋藻口嚼片、沃格牌钙宝口嚼片、沃格牌银杏叶精片、沃格牌松花粉口嚼片、沃格牌洋参胶囊、沃格牌多种维生素片生产经营;开发、生产、销售营养保健食品;开发、生产、销售保健用品、清洁用品、保健护肤护发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;发用类化妆品、护肤类化妆品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生产、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
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:捌仟零陆拾伍万元人民币
第五章
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出资方式、出资额、出资时间
第七条 股东名称(自然人姓名): 李德慧 ,出资方式:货币,出资额: 捌仟零陆拾伍万元,出资时间为: 2013年2月7日。
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、职权、议事规则
*第八条 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。股东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所列决定时,应当采取书面形式,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。
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,只设一名执行董事,由股东任命产生,执行董事任期
叁 年,任期届满,可经股东任命后连任。
*第十条 执行董事依据《公司法》第四十六条行使职权。
*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壹名,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,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,并依据《公司法》第四十九条行使职权。
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,设监事 壹 名,由股东任命产生。监事任期每届3年,任期届满,可连选连任。
*第十三条 监事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五十三条行使职权。
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
第十四条 公司的执行董事□ 经理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
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,从《营业执照》签发之日起计算。
第九章 附 则
第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。
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。
第十八条 本章程及其修改须经股东同意,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后生效。本章程一式三份,股东留存一份,公司留存一份,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。
法定代表人签字:
年 月 日